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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5-19 20:43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05-19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05-23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及《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鄂发﹝2018﹞23号)文件有关规定,咸安区教育局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院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城区初中学校教师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及岗位
具体招聘岗位详见《咸安区2022年校园招聘城区初中教师岗位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。
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、调剂使用,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科间调剂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;
2.具有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、业务知识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、身体条件;
3.2022届毕业生,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或及以上学历;
4.持有初中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证(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,下同);
5.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(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(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6.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;
7.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(1)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;
(2)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;
(3)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;
(4)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(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)的;
(5)已参加咸安区教育局在湖北师范大学、黄冈师范学院、湖北科技学院等高校组织的校园招聘考试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,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面试、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发布公告
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
1.报名、考试时间与地点:
(1)5月23日上午9:00 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
(2)5月25日上午9:00 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
2.报名要求:
(1)应聘人员现场填写《咸安区初中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》,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,并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。
(2)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: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,二代有效身份证、教师资格证(或考试合格证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)、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。
3.资格审查要求:
应聘人员现场提交《报名表》和相关材料,接受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诚信报考,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应聘人员按照《报名表》审核意见参加考试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,对伪造证件、材料、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。
(三)考试
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,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。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教育教学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,课题临时抽签确定,备课时间为10分钟,说课时间6分钟,知识问答4分钟。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、教师专业素质、教学综合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。
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、《报名表》等参加考试,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(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),咸安区教育局择优与其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,如考生在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后,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,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。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
特别提示:
上一招聘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,下一招聘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;应聘人员只允许参加一次面试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体检和考察
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,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。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,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,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情况,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(五)公示
体检、考核合格的,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,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。
(六)聘用
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。待2022年7月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(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)等证件后,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,签订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,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;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(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)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,并追究违约责任。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,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组织领导。本次招聘工作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》等文件规定进行,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发公开招聘公告并统筹组织实施,成立相应工作机构,统筹推进,合理分工,明确责任,应认真制定并切实遵行公开招聘实施工作的细则和安全工作方案,严格按照要求,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,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。
2、严肃纪律。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,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3、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,要实行回避。
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,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区教育局:0715-8326688
区人社局:0715-8328247